“您看还有没有歧义或者需要补充的地方?”
律师接过,通篇扫了一眼:“这个问题需要先看立场。冒昧问下,您朋友具T是协议里的甲方,还是乙方?”
“甲方,赔钱的那个。”
指程念樟。
“哦,那没什么问题,相关条款在乙方违约事项的定义上列举都很宽泛,赔偿倍数也在法定范围内做到了顶格。很明显对你朋友更加有利,直接用这个做终版就行,没必要修改。”
“是吗?呼……”罗生生听言,后靠向椅背,如释重负般长舒一口大气:“那签了以后,对方再来要钱,除了追讨赔偿外,我朋友还能反告他敲诈吗?”
“嗯,理论上,其实就算不签也可以告他敲诈,就看你朋友对人情的把控了。从法理层面来讲,这个协议至少证明你朋友有积极赔偿的意愿,如果事后对方加码或者反悔,凭现在这个金额,再叠加勒索次数,严重起来,让对方入刑,判个三年五载也不算什么难事。”
闻说入刑,罗生生刚刚放松的头脑,又不禁拉响警报。
“还真能这样?”
“实C上,这种案例并不鲜见。当事人不堪SaO扰,我们有些同行就会给出这种一劳永逸的建议,虽说缺德是缺德了点,但谁叫它好用呢?你说对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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